(1)化學品儲罐儲存易燃、易爆或腐蝕性介質(zhì)時,應嚴格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和要求操作,嚴禁違章操作,因為這種操作非常危險。
(2)對于化學品儲罐的維護,電氣設備在進行之前應切斷。如有必要,設備應辦理移交手續(xù)。
(3)如果在化學品儲罐中進行操作,需要相應的操作許可證。如果有長時間的中斷,那么工作許可證要重新頒發(fā)。
(4)作業(yè)中如需搭設腳手架或升降裝置,應確保牢固可靠,確保安全作業(yè)。
(5)罐體運行時,罐外必須有監(jiān)護人,并采取可靠的聯(lián)系措施,以便罐外人員能及時了解運行情況。在緊急情況下,可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。
(6)化學品儲罐人孔的密封必須在保管人簽署儲罐操作證書后進行。